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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定书中的终结执行是什么意思?

时间:2025-02-23|栏目:平阳刑事律师|
法院办理执行案件,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作出裁定,终结执行。见: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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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判决确定的义务已履行完毕所以执行终结;一种是判决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尚未履行完毕但是被执行人暂时没办法履行或者双方达成了和解暂时中止本次执行程序以后可以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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